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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計畫目的:

              1. 整備本市原住民族語師資,傳承原住民族文化及語言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2. 提供未來有意願擔任族語教師者觀摩機會,激發其教學動機及意願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3. 透過協同教學及文化傳承活動,培養族語教學能量及促進對族語教學現場之認識。

  • 實施期程:113學年度第2學期(114年3月10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)
     
  • 實施方式:原住民族語教學助理每週參與計畫12小時,業務項目如下:
         1. 族語協同教學及教學觀摩:跟隨本市族語教師至本市國民中學小學進行原住民族語協同教學。
          2. 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與推廣:參與及觀摩本市原教中心辦理相關研習及活動。
  • 申請條件:
          1. 大學(含)以上具原住民身分
          2. 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(族語別:參照第4點錄取原則)。
          3. 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。
  • 申請書繳交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2月14日(星期五)前
  • 申請書繳交方式:申請表一份,並檢附身分證件影本、戶籍謄本影本、族語認證證書影本、兼職同意書(若現具全職者務必填寫),以郵寄方式繳交至本市原教中心( 115001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)或將申請資料掃描檔以mail方式寄送至ericmovies@gmail.com,信件主旨請訂為「臺北市113—2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申請資料」。

詳細計畫內容,請參照附件簡章。

若有本案相關問題,請洽本案承辦人,原教中心陳建榮教師,02-27837697分機160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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