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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新北市共有41名工讀職缺,工作詳情如附件檔案『新北市用人單位職缺一覽表』。

二、工讀人員資格: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16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算至111年7月1日前足歲者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:學生,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:
(一)高級中學:就讀高中二年級或高職二年級以上學生。
(二)專科:就讀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、就讀二年制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。
(三)大學校院: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、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、就讀二技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。
(四)研究所: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。
(五)前開各項資格者,均未含休學、夜校生、假日進修部、在職進修、學分班、延畢或參加本計畫 2 次之 學生。
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工讀生如為用人單位理事長、總幹事、執行長、理監事、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、二親等內血親、姻親等關係,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工讀生用人單位者,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工讀生用人單位職缺為原則。
(二)具「經濟弱勢」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或曾辦理就學貸款者、「身心障礙者」或「特殊境遇」家庭相關身分者,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,得優先錄取。

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期限至111年4月30日下午5時止。
(二)應檢文件:
1.報名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佐證文件。
2.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。
(三)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局(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)完成報名程序。

五、聯絡窗口:本局經建科李小姐,02-29603456分機3990,AM9564@ntpc.gov.tw

六、本案相關規定請參閱圖文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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