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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114年11月21日臺教綜(六)字第114210111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於115年1月5日前以「紙本公文」函報以下資料到部辦理經費預撥事宜,第2期款俟計畫核定後撥付:
1、114年執行成果及115年計畫(含經費申請表,格式如附件)紙本一式4份。
2、請同步上傳pdf電子檔至此連結,包含上開計畫、114年核定函、修正後113年執行成果及114年計畫(含114年審查意見表回復),以及114年實地考評意見表之處理情形(無則免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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